沈承刚曾是贵州毕节市七星关公安分局的常务副局长,分管刑侦工作,多年奔走一线,办理过许多重大案件。2015年一起酒吧斗殴案中,涉案人汪义海将翟某左眼击伤,最初鉴定为重伤二级。事后双方私下和解,汪义海以十五万元取得被害人谅解,伤情鉴定也改为轻伤一级,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害人家属与当时检察院检察官曹宣祥有亲属关系,曹曾介入调解。
几年后,随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开展,有关部门把当年的酒吧伤人案并入对涉黑团伙的侦办中。办案专案组认定汪义海涉黑,并指控沈承刚充当“保护伞”,在一次政府会议现场将其带走调查。法院审理时,检察官曹宣祥和办案民警的证言成为指控沈承刚徇私枉法的核心证据;因通话记录难以调取,缺乏其他客观书证支持。沈承刚始终否认曾经干预案件,但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二审维持原判,随即入狱服刑。
服刑期间沈不认罪,出狱后开始长期申诉。他反复整理案卷、提交材料,试图揭露原审证据中的矛盾。关键时刻,曾为控方证人的检察官曹宣祥公开作出书面说明,承认当年在专案组审讯时承受压力,被迫作出不实口供,且承认为编造时间线与情节,导致对沈的不利证词。曹随后表示愿意出庭真实陈述,该份翻供材料一度让沈看见翻案希望。曹本人也曾因妨害作证被判刑并适用缓刑。
尽管有证人翻供并公开举报,毕节中院复查后仍以原审证据能够相互印证为由,驳回沈的申诉,认为单凭翻供且缺乏其他客观证据,不足以推翻已经生效的刑事判决。此后,案件进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复查程序。
五年间,沈承刚四处奔走寻求法律救济,工作、职级和退休待遇受到影响,家庭长期承受压力。对于这个曾在公安系统奉献多年的人来说,案件从一开始到如今仍未完全还原真相,他的申诉之路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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